在巡视巡察监督中,如何精准识别政绩观偏差,避免“把‘政绩观不正’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必须坚持全面、辩证、客观分析,多角度综合衡量,注意把握好以下五种关系,确保监督成果经得起检验。
一、把握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科学决策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尺。人的动机难以直接窥探,但决策的过程有迹可循。正确分析政绩观,不能陷入“以结果反推动机”的陷阱,因为项目烂尾了,就断定当初是为了捞政绩;因为数据下滑了,就认定是“躺平不作为”。更科学的方法是审视决策程序是否真正做到尊重民意、尊重科学、尊重规律。此外还要注意,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科学决策,即便结果暂时没有达到预期,也不能轻易定性为政绩观问题,否则就会形成“多做多错”的寒蝉效应。
二、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政绩观的正误,常常需要在较长时间跨度上才能看得清楚。许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以及“超前布局”的潜绩,在短期内呈现的恰恰是“毫无波澜”甚至“看似不合理”。分析政绩观问题,必须拿起“显绩”与“潜绩”的思辨之镜,善于将眼光放长远,注重分析眼前的“退”是否为了长远的“进”,暂时的“失”是否为了将来的“得”。特别是相关政策设计,到底是不切实际,还是前瞻谋划,要立足不同历史阶段,统筹眼前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综合研判。
三、把握好“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这个问题在巡视巡察中比较常见。一类情况是有的干部想干事,但因为客观上能力不足,导致没有达到预期,甚至造成了一定损失,不应该简单认定为政绩观问题;有的干部明知决策脱离实际,但为了个人升迁,依然强行上马,这就是主观上的“投机取巧”。另一类情况是因为宏观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失败或推进变慢,这属于客观原因;如果有人把政策当成“挡箭牌”,以客观之名,行避责之实,这才是政绩观问题。巡视巡察中遇到类似情形,一定不能只看面上损失大小,关键要看是客观限制下的误判,还是主观意志凌驾一切的蛮干,只有把这笔账算清楚了,才能对是否属于政绩观问题有一个正确研判。
四、把握好“统计指标”与“百姓实感”的关系。政绩好坏,最终的评判权属于群众。有些工作,在统计指标里光鲜亮丽,是“增光添彩”的加分项,但老百姓却怨声载道;而有些工作,推行过程中面临种种矛盾甚至暂时的不理解,但最终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巡视巡察中,一定要把上级的批示、媒体的报道、报表的数字,特别是群众的“口碑”综合起来看,善于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运用“末端印证法”多维度了解核实情况,善于从民愁民怨民感中穿透发现政绩观问题。
五、把握好“制度”与“个人”的关系。实践中,一个看似是干部个人政绩观出现偏差的问题,根源可能在于不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如果“指挥棒”本身就“唯数据”、“唯排名”,那么干部个人的行为偏差就反映出了系统性的制度问题。所以,巡视巡察干部必须具备“制度机制”这个层次的视野,将制度性、机制性问题从个人政绩观问题中剥离出来,是考核体系问题的,要推动优化考核体系,该追究个人责任的,要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切实避免以“个人批判”替代“制度优化”,真正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