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机构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介绍 >> 机构职责 >> 正文
天津师范大学巡察组职责
2018-11-16 10:59  

1.对学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2.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学校二级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组织涣散、党的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进行检查。

3.按照规定将巡察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做好督促巡察整改有关工作。

5.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就某些专项任务开展机动式、回头看巡察。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